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关于引入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的公告
为进一步规范诊疗秩序,加强陪护人员管理,根据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印发《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》卫通〔2012〕7号和2012年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3号发布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拟向社会引入1家第三方陪护服务公司对我院陪护人员进行规范管理,现将有关事宜进行公告。
一、服务内容
入驻后设立陪护服务部,负责对接受陪护部管理的陪护人员进行日常管理、培训、调配、追踪等,同时与医院专职联络员紧密联系,完成陪护管理工作。该服务部接受医院的领导、监督和管理。
二、方案要求
1.实施统一规范的陪护管理,营造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,按照规范化的陪护聘请流程为病患提供安全规范的陪护服务;
2.各科室设立专门的陪护管理员负责每日检查陪护人员工作质量、考核指导和后续追踪管理,做好协调和及时有效的解决问题;
3.对陪护人员建立工作档案,对于家属或不加入陪护公司的陪护人员进行基本信息登记,并将陪护档案和基本信息资料共享给院保卫科。
4.做好陪人床管理。
5.岗前培训要求:制定的陪护培训计划方案,培训内容要求包括:职业道德规范,医院规章制度,陪护人员工作职责,基础护理技能如:喂食、病人搬运法、床上擦澡法、翻身拍背的方法、便器的使用、配合护士为卧床病人更换衣服、更换卧位、更换床单法以及应急处理(如发生窒息的紧急处理等)。另外还包括卫生洗手及一般消毒隔离知识。培训结束进行考核,陪护公司留存培训资料。
6.陪护服务部每周向护理部陪护联络员汇报一周工作情况。
7.其他:陪护公司按照陪护人员从业管理相关规定规范管理。
三、资质要求
选择有营业执照、通过广西民政厅批准、对陪护人员有培训资质、有丰富的陪护服务管理资质的家政服务机构。
四、报名要求
1.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或三证合一)并加盖公章。
2.提供一份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陪护服务管理的初步方案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地点
1.报名和递交材料时间: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1日(双休及节假日除外,不接受电话报名,逾期不再受理)。
2.地点:南宁市柳沙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人医院护理部
3.联系电话:0771-5713582 联系人:潘老师
广西工人医院
2020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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